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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发布日期:2017-10-17     浏览数:     分享到:

一、地基处理
1 原地面处理
1.1 施工前应清除路基范围原地面表层植被,挖除树根,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1.2 设计不作特别处理的地基,经平整、夯压后,原地面松、软表土及腐植土应清除干净,地基地下水出露处的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翻挖回填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底应密实、平整。
1.3 当路基高度小于2.5m时,其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4个点;监理单位每200m见证检验2个点。
检验方法:根据地基土的类别,其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1.4 原地面处理前,应对地基地质资料进行核查,路堤地基条件应符合设计文件。当不符合时,应及时反馈。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检验2点,监理单位100%见证检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检验方法:静力触探试验等。
1.5 地面横坡陡于1:5时,应自上而下挖台阶,并整平碾压,沿线路横向挖台阶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沿线路纵向挖台阶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9个点(施工单位每个台阶检验3点)。
检验方法:尺量,水准测量。

2 换填
2.1  施工前应对换填的范围和深度进行复核。
2.2  换填区域采用机械开挖时,应留有30~50cm厚的保人工清理层。
2.3  换填所用的填料种类、质量、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施工单位每换填10000m3时检查2组,每增加5000m3,增加1组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等检验,且不得少于1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试验。
2.4  冻土地基基底换填时,含冰量大的冻土、泥炭应清除至弃土场或至少路基坡脚20m以外。开挖后应做好边坡保温和加固工作。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2.5  换填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2.6  换填深度范围内的土层应挖除干净,坑底应按设计要求整平。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2.7  换填地基的压实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堤高度小于基础厚度的低路堤,设计需换填时,其换填后的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换填层等间距检查4点;监理单位每200m换填层见证检验2点。
检验方法:根据换填填料的种类,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2.3条规定。
2.8  换填地基顶面应有横向排水坡度,其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换填地基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顶面高程 ±50mm 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
 水准仪测量
2 中线至边缘距离 ±50mm  尺量
3 宽度 不小于设计值  尺量
4 横坡 ±0.5% 每100m等间距检查3(5)个断面 尺量
5 平整度 填土50mm,填石100mm 每100m等间距检查5点 2.5直尺量测
注:()内为客专标准。

3袋装砂井
3.1  施工前应清除原地面的各种杂物,并按设计要求填筑工作垫层。施工场地应排水通畅。
3.2  袋装砂井施工应有防止砂袋扭结、缩颈、断裂和带起的措施。施工中拔管带出长度大于0.5m时,必须在原砂井旁重新插设。
3.3  砂袋进场后应妥善存放,严禁砂袋长时间在阳光下曝晒。
3.4  袋装砂井砂料进场时应按批进行检验,砂料应为渗水率较高的风干中、粗砂,细度模数为2.3~2.7,含泥量<3%。其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3.5  袋装砂井的打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等距检查总根数的2%。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测量沉桩钢管刻度线。
3.6  砂袋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后应进行现场验收。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砂袋,每100000m为一批,当不足100000m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方法:查验每批产品出厂合格证、性能报告单,抽样检验砂袋原材料的规格、质量、条带拉伸强度、渗透系数、等效孔径
3.7  灌入砂袋的砂必须采用天然级配的风干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得大于3%。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砂料,每3000m3为一批,当不足3000m3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或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在料场抽样检验砂子含泥量,进行筛分试验,并在装袋过程中观察鉴别砂的风干程度。
3.8  砂袋灌砂应饱满、密实,施设后应及时向袋内补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样检验砂井总数的10%;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进行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3.9  袋装砂井的数量、布设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计数。
3.8  袋装砂井的间距、直径、埋入砂垫层长度、布置范围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袋装砂井的间距、直径、埋入砂垫层长度、布置范围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查方法
1 间距(纵横向) ±100mm 总根数的2% 尺量
2 直    径 ±5mm 总根数的2% 尺量
3 直入砂垫层的长度 +100mm,0 总根数的2% 尺量
4 布置范围 ±100mm 5点 尺量
袋装砂井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客专)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查方法
1 井位(纵横向) 0,50mm 按砂井总数的5%抽样检验 尺量
2 井    径 +10mm,0 按砂井总数的5%抽样检验 尺量
3 砂袋直径 ±5mm 按砂井总数的5%抽样检验 尺量
4 砂袋埋入砂垫层长度 +100mm,0 按砂井总数的5%抽样检验 尺量
  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实测项目(公路)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井(板)间距(mm) ±150 抽查2% 2
2 井(板)长度 不小于设计 查施工记录 3
3 竖直度(%) 1.5 查施工记录 2
4 砂井直径(mm) +10 ,-0 挖验2% 1
5 灌砂量(%) -5 查施工记录 2
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实测项目(公路)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桩距(mm) ±150 抽查2% 1
2 桩径(mm) 不小于设计 抽查2% 2
3 桩长(m) 不小于设计 查施工记录 3
4 竖直度(%) 1.5 查施工记录 2
5 灌石(砂)量 不小于设计 查施工记录 2

4塑料排水板
4.1  施工前应清除地面上的淤泥、树根、草皮及杂物。
4.2  塑料排水板进场后应妥善保存,防止损坏,严禁在阳光下曝晒并保持通风、干燥和远离高温源。塑料排水板芯板应采用全新材料,不得采用再生塑料。
4.3  塑料排水板施工应有保证排水板不扭曲和防止泥土、杂物进入导管的措施。塑料排水板不得接长使用。施工中拔管带出长度大于0.5m时,必须原排水板旁边重新插设;打设完毕应尽快覆盖砂垫层。
4.4  塑料排水板不得接长使用。
4.5  塑料排水板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4.6  塑料排水板的插设数量、布设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计数。
4.7  塑料排水板插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总根数的2%(5%)。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10%)见证(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尺量导管深度控制线。
4.8  塑料排水板的板间距、伸入砂垫层的长度、布置范围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塑料排水板的板间距、伸入砂垫层的长度、布置范围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板间距 ±150mm 总根数的10% 尺量
2 伸入砂垫层长度 +100mm,0 总根数的10% 尺量
3 布置范围 ±100mm 每100m等间距检查3处 尺量
塑料排水板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客专)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板位 50mm 按排水板总数5% 抽样检验 尺量
2 伸入砂垫层长度 +100mm,0 按排水板总数5% 抽样检验 尺量
4.9  工作垫层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工作垫层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顶面高程 ±50mm 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 水准仪测量
2 中线至边缘距离 ±50mm 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 尺量
3 宽度 不小于设计值 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 尺量
4 横坡 ±0.5% 每100m等间距检查3个断面 尺量
5 平整度 填土50mm,填石100mm 每100m等间距检查5点 2.5直尺量测

5砂桩
5.1  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工艺性试验(不少于2根),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5.2  砂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
5.3  砂桩所用的砂料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5.4  振动法施工应严格控制拔管高度、拔管速度、压管次数和时间、填砂量、电机工作电流,保证桩体连续、均匀、密实。
5.5  锤击法施工应根据冲击锤的能量控制拔管高度、分段填砂量、贯入度,保证桩体质量。
5.6  砂桩的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5.5  砂桩的布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计数。
5.6  砂桩桩身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根数的5%(全部),且不少于5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见证(平行)检验,且不少于2根。
检验方法:测量沉桩钢管深度刻线。
5.7  单桩灌砂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根数的2%(全部),且不少于2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20%)进行平行检验,且不少于2根。
检验方法:用砂料计量斗计量实际灌砂量。
5.8  砂桩桩身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根数的2%,且不少于2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进行见证检验,且不少于2根。
检验方法:砂桩施工完毕,达到规定静置时间后,对桩身密度采用圆锥力触探方法(N36.5)检测,自桩顶2m以下开始计数。
5.9  砂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总桩数的2‰,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5.10砂桩的间距、桩径、桩身垂直度的允许偏差、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砂桩的间距、桩径、桩身垂直度的允许偏差、检验标准(铁路和客专)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间距 ±100mm(50㎜) 抽查5%,且不少于5根(抽样检验成桩总数的5%,且每检验批不少于5根) 尺量
2 桩径 振动法 -20mm  尺量
  锤击法 ﹢100㎜,﹣50㎜  
3 垂直度 1.5% 抽查1%(2%),且不少于3根 经纬仪或吊线测桩架倾斜度
注:()内为客专标准


6 碎 石 桩
6.1  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工艺性试验(不少于2根),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后。
6.2  碎石桩在拔管填充碎石的施工过程中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重复振动反插。
6.3  碎石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
6.4  振动法施工,应严格控制拔管高度、拔管速度、压管次数和时间、填碎石量、电机工作电流,保证桩体连续、均匀、密实。
6.5  锤击法施工,应根据冲击锤的能量控制拔管高度、分段填入量、贯入度,保证桩体质量。
6.6  碎石桩所用的碎石进场应按批进行检验,粒径应满足设计要求,含泥量不得大于5%。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6.7  碎石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现场清点。
6.8  碎石桩桩身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根数的5%,且不少于5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见证检验,且不少于2根。
检验方法:测量沉桩钢管深度刻线。
6.9  碎石桩桩身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根数的2%,且不少于2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进行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在碎石桩施工结束达到规定静置时间后,桩身密度采用圆锥力触探方法(N36.5)检测,自桩顶2m以下开始计数。
6.10  碎石桩实际灌碎石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用砂料计量斗计量实际灌碎石量并与设计灌碎石量比较。
6.11  碎石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总桩数的2‰,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6.12 碎石桩的间距、桩径、桩身垂直度的允许偏差、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碎石桩的间距、桩径、桩身垂直度的允许偏差、检验标准(铁路和客专)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间距 ±100mm(50mm) 抽查5%,且不少于5根 尺量
2 桩径 振动法 -20mm 抽查5%,且不少于5根 尺量
  锤击法 ﹢100㎜,﹣50㎜  
3 垂直度 1.5% 抽查1%(2%),且不少于3根 经纬仪或吊线测桩架倾斜度
注:()内数值为客专标准。

7粉体喷射搅拌桩
7.1  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工艺性试验(不少于2根),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后。
7.2  粉体喷射搅拌桩复搅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以下规定。
  1、施工机具设备性能及工艺应满足喷粉均匀性、桩的连续完整性及加固深度的要求。
2、粉喷机械应配置灰量自动记录仪,且处于检定有效期内。
3、严格控制钻进速度、提升速度、喷粉量及空气压力,控制下钻深度、喷粉高程及停灰面,桩端应原位搅拌约2min,确保成桩质量。
4、单桩喷粉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喷粉应均匀。施工中随时检查加固料用量、桩长、复搅长度,评定成桩质量。如有不合格桩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桩或其它处理措施。
5、钻机成孔和喷粉过程中,应将废弃的加固料适当处理,不得任意排放、污染环境。
7.3  粉喷桩机应配备符合计量规定的计量装置,且装置应处于检定有效期内。
7.4  粉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
7.5  粉体喷射搅拌桩加固料种类、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受潮、结块、变质的加固料。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7.6  粉体喷射搅拌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现场清点。
7.7  粉体喷射搅拌桩成桩长度及复搅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喷粉中断时,第二次喷粉接桩的喷粉重叠长度不得小于1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测量钻杆的长度刻线。
7.8  粉体喷射搅拌桩单桩喷粉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根数的2%,且不少于20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见证检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根桩检验)。
检验方法:查施工计量记录(检查灰量自动记录仪打印记录)。
7.9  粉体喷射搅拌桩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根数的2%,且不少于2(3)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粉喷桩完工后28d,在桩顶1m以下截取设计规定龄期的试件做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7.10 粉体喷射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总桩数的2‰,且每检验批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7.11  粉体喷射搅拌桩直径、间距、垂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粉体喷射搅拌桩直径、间距、垂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和客专)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1 桩体直径 不小于设计值 抽查1%,且不少于2根
(抽样检验粉喷桩总数的10%,且每检验批不少于5根) 挖探50~100cm,钢尺丈量
2 桩体间距 ±100mm(50mm)  钢尺丈量
3 垂直度 1.5%(1%)  经纬仪测量钻杆垂直度
注:()内为客专标准。
粉喷桩实测项目(公路)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桩距(mm) ±100 抽查2% 1
2 桩径(mm) 不小于设计 抽查2% 2
3 桩长(m) 不小于设计 查施工记录 3
4 竖直度(%) 1.5 查施工记录 1
5 单桩喷粉量 符合设计要求 查施工记录 3
6 强度(Kpa) 不小于设计 抽查5% 3

8  浆体喷射搅拌桩
8.1  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工艺性试验(不少于2根),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后。
8.2  浆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机具设备性能及工艺应满足喷浆均匀性、桩的连续完整性及加固深度的要求。
2、严格控制搅拌机钻头下沉和提升速度、供浆与停浆时间,控制下钻深度、喷浆高程及停浆面。单桩喷浆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桩端必须原位喷浆搅拌一定时间,确保成桩质量。
3、复搅时应避免浆液上冒。
4、成桩过程中,如因故停浆,继续施工时必须重叠接桩,接桩长度不得小于0.5m。若停机超过3小时,应拆卸输浆管路,清洗干净,在原桩位旁边补桩。
5、搅拌机械应配置自动记录仪,且处于检定有效期内。
6、配制好的浆液不得离析,供浆必须连续,固化剂与外掺剂的用量、泵送浆液时间必须有专人记录。
7、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如有不合格桩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桩或其它处理措施。
8、施工中溢出的浆液应回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8.3  浆体喷射搅拌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
8.4  施工用固化料及外加剂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8.5  浆液应严格按设计配方和试验确定的配合比拌制,制备好的浆液应均匀,不得离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施工过程中抽样检验2次。监理单位每工班平行检验2次。
检验方法:观察并用浆液比重计检测浆液密度。
8.6  浆体喷射搅拌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现场清点。
8.7  浆体喷射搅拌桩成桩深度及复搅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因故停浆时,恢复供浆后的喷浆重叠长度不得小于0.5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数的3%,且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见证(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尺量钻杆的长度刻线,必要时钻芯检查。
8.8  浆体喷射搅拌桩单桩喷浆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数的2%,且不少于20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见证检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根桩检验)。
检验方法:查施工计量记录(检查自动记录仪打印记录)。
8.11浆体喷射搅拌桩完整性、均匀性、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根数的2%,且不少于2(3)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见证(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搅拌桩完工后28d,在桩顶1m以下截取设计规定龄期的试件做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8.12 粉体喷射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总桩数的2‰,且每检验批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8.13  浆体喷射搅拌桩直径、间距、垂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浆体喷射搅拌桩直径、间距、垂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1 桩体直径 不小于设计值 抽查1%,且不少于2根 挖探50~100cm,钢尺丈量
2 桩体间距 ±100mm 抽查1%,且不少于2根 钢尺丈量
3 垂直度 1.5% 抽查1%,且不少于2根 经纬仪测量钻杆垂直度

9  强夯
9.1  施工前,应按设计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工艺性试夯试验。通过强夯前后测试数据的对比,检验强夯效果,确定有关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9.2  强夯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夯锤重和落距应确保单击夯击能量满足设计要求。
2、在每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或漏夯应及时纠正。
3、强夯过程中若发现因坑底倾斜而造成夯锤歪斜时,应及时将坑底整平。
4、每遍夯击后应将夯坑填平,再进行下一遍夯击。强夯完毕,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5、强夯锤重、落距应满足有效加固深度的要求。
6、强夯施工中,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每击的夯沉量、夯击间隔时间及施工步骤应符合设计要求。
7、施工过程中应对各项参数及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9.3  强夯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12523)的规定,强夯场地与建筑物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
9.4 强夯处理夯击点布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检查3个断面,每个断面左、中、右各1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个断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尺量。
9.5 单击夯击遍数、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应符合试夯确认的工艺要求,低能量满夯的搭接不得小于四分之一夯锤直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低能量满夯的搭接面积,检查每遍总夯击点数的10%;监理单位按施工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9.6 强夯加固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深度不小于设计处理深度,检验时间应符合设计规定。必要时,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认检验结果。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检查3个断面,每个断面左、中、右各1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个断面(施工单位每一工点每3000m2抽样检验12点,其中:标准贯入试验6点,静力触探试验3点,载荷试验3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50%见证检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检验方法:每个断面做动力触探试验2点,静力触探试验1点。
9.8  强夯处理范围、横坡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见下表。
强夯地基处理范围、横坡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铁路和客专)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范   围 ±150mm(不小于设计值)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3(5)处 尺    量
2 横    坡 ±0.5%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3(5)个断面 坡度尺量
注:()内为客专标准。
9.9  强夯夯坑中心允许偏差为0.1D(D为夯锤直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验总夯击点的10%。
检验方法:尺量,查施工记录。
9.10  强夯地基顶面的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强夯地基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顶面高程 ±50mm 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 水准仪测量
2 中线至边缘距离 ±50mm 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 尺量
3 宽度 不小于设计值 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 尺量
4 平整度 填土50mm,填石100mm 每100m等间距检查5点 2.5直尺量测

10挤密桩
10.1  施工前应进行地下水位、地基土的含水量、饱和度复核,当处理深度范围有地下水或地基土的含水量小于12%或大于24%、饱和度大于65%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是否变更设计。
10.2  成孔应按设计要求、成孔设备、现场土质和周围环境等情况,选用沉管、冲击或夯扩等方法。施工前需在工程现场进行试验施工,以便按实际的试验测试结果,对设计参数和施工各项工艺参数进行调整,报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10.3  灰土挤密桩成孔和孔内回填夯实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成孔宜在地基土接近最优(或塑限)含水量时进行。当土的含水量低于10%,特别是在整个处理深度范围内的含水量普遍很低时,宜对拟处理范围内的土层进行增湿。增湿处理应于地基处理前4~6天,将需增湿的水通过一定数量和一定深度的渗水孔,均匀地浸入拟处理范围内的土层中;
2、成孔挤密应间隔分批进行,成孔后应及时夯填;
3、在向孔内填料前必须夯实孔底;
4、铺设灰土垫层前,应按设计要求将桩顶标高以上的预留松动土层挖除或夯(压)密实;
5、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成孔及回填夯实施工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勘察资料不符,应立即停止施工,待查明情况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雨季或低温季节施工,应采取防雨或防冻措施,防止灰土和土料受雨水淋湿或冻结。
7、成桩成片后,应及时填筑灰土并碾压至设计要求。
10.4  挤密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
10.5  挤密桩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10.6  挤密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现场清点。
10.7  挤密桩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见证检验(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测量钢管的长度刻线(孔底夯实后尺量)。
10.8  挤密桩桩孔填夯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数的2%(3%),且不少于3根(每台班不少于1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动力触探或设计指定的方法。
10.9 挤密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总桩数的2‰(且每检验批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10.10  挤密桩的桩位、垂直度、直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挤密桩的桩位、垂直度、直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和客专)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桩位  桩间距×5%(50mm) 3%(10%且每批不少于5根) 经纬仪或钢尺丈量
2 桩垂直度 1.5%  测量(成孔夯实孔底后吊垂球测量垂直度)
3 直径 ±50mm(不小于设计值)  开挖50~100cm深后,钢尺丈量
注:()为客专标准。

11岩溶注浆
11.1  注浆施工过程中应防止溶隙、溶缝、洞穴渗漏,如有“跑浆”现象,应及时查明现象并处理。注浆施工时应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浆隔离与回收设施。
11.2  砼、砌体及注浆所用砂、碎石、水泥、钢筋、外加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的数量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11.3  砼(砌体)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砼体(砌筑体)封闭的顶部应与路基基底底面平齐,且搭盖洞口四周宽度不小于0.2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3砌体的砂浆、砼取试件1组,不足100m3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施工单位对洞口封闭处理质量检查不少于3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抗压强度试验,观察、尺量。

12  高压旋喷桩
12.1  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工艺性试验(不少于2根),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后。
12.2  施工前,应作好场地准备,设置回浆池,浆液应回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12.3  旋喷桩机应配备符合计量规定的计量装置,且装置应处于检定有效期内。
12.4  高压旋喷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
12.5  施工用水泥及外加剂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12.6  浆液应严格按设计配方和试验确定的配合比拌制,制备好的浆液应均匀,不得离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施工过程中抽样检验2次。监理单位每工班平行检验2次。
检验方法:观察并用浆液比重计检测浆液密度。
12.7  高压旋喷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现场清点。
12.8  高压旋喷桩的长度应符合设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数的3%,且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见证(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尺量钻杆的长度刻线,必要时钻芯检查。
12.9  高压旋喷桩体无侧限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根数的2%,且不少于2(3)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进行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旋喷桩完工后28d,在桩顶1m以下截取设计规定龄期的试件做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12.10  高压旋喷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总桩数的2‰(且每检验批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12.11  高压旋喷桩桩体直径、间距、垂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高压旋喷桩桩体直径、间距、垂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间距 ±100mm(50mm) 抽查1%,且不少于2根(按成桩总数的10%抽样检验,且每检验批不少于5根) 经纬仪或钢尺丈量
2 桩体垂直度 1.5%(1%)  经纬仪或吊线测钻杆倾斜度
3 桩体有效直径 不小于设计值  开挖50~100cm深后,钢尺丈量
注:()为客专标准。

13  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
13.1  加筋垫层下承层填料不得有尖石、硬块。
13.2  土工合成材料进场后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严禁在阳光下暴晒。
13.3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后,严禁直接碾压,严禁运输、碾压机械直接在土工合成材料上行走。应及时填土(砂)覆盖,待上覆土后采用轻型碾压机械压实,只有当上覆土填层厚度大于0.6m后,方能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
13.4  土工合成材料和垫层材料的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13.5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层数、铺设方向和连接方法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3(5)点。监理单位每100m见证检验1点(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3.6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时,应绷紧、铺平,不得褶皱或损坏。铺设后,应按设计要求铺设回折段并填土(砂)、整平,逐幅回折。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3.7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的铺设范围、搭接长度、竖向间距、回折长度、上下层接缝错开距离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的铺设范围、搭接长度、竖向间距、回折长度、
上下层接缝错开距离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和客专)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铺设范围 +100mm,0(不小于设计) 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且每检验批不少于3处) 尺量
2 搭接宽度 +50mm,0  尺量
3 竖向间距 ±50mm(±30mm)  尺量
4 上下层接缝错开距离 ±50mm  尺量
5 回折长度 ±50mm  尺量
注:()内为客专标准。
加筋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实测项目(公路)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下承层平整度、拱度 符合设计、施工要求 每200m检查4处 1
2 搭接宽度(mm) +50,-0 抽查2% 2
3 搭接缝错开距离(mm) 符合设计、施工要求 抽查2% 2
4 锚固长度(mm) 符合设计、施工要求 抽查2% 3

13.7  砂、碎石垫层(反滤层)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砂、碎石垫层(反滤层)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客专)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铺设范围 不小于设计值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 尺    量
2 厚   度 不小于设计值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 尺    量
3 顶面高程 +50mm,-20mm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处 水准测量
4 横    坡 ±0.5% 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个断面 坡度尺量
砂垫层实测项目(公路)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砂垫层厚度 不小于设计 每200m检查4处 3
2 砂垫层宽度 不小于设计 每200m检查4处 1
3 反滤层设置 符合设计要求 每200m检查4处 1
4 压实度(%) 90 每200m检查4处 2

14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
14.1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不少于2根),以复核地质资料以及设备、工艺、施打顺序是否适宜,确定混合料配合比、坍落度、搅拌时间、拔管速度等各项工艺参数,报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14.2  CFG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或单桩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
14.3  采用振动沉管桩机成桩时,设备型号选择应根据地质条件及桩径、设计加固深度要求确定,其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振动沉管桩机沉管表面应有明显的进尺标记,并根据设计桩长、沉管入土深度确定机架高度和沉管长度;
2、沉管过程中每沉1m应记录电流表电流一次,并对土层变化处予以说明;
3、混合料应按设计配合比经搅拌机拌合,坍落度、拌合时间应按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参数进行控制,且拌合时间不得少于1min;
4、拔管速率应按工艺性试验确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参数进行控制,拔管中严禁反插;
5、每根桩的投料量不得少于设计灌注量;
6、成桩后桩顶控制标高应考虑凿除浮浆后的桩长满足设计要求;
14.4  采用长螺旋钻管内泵压混合料灌注成桩时,设备型号选择应根据桩径、设计加固深度要求确定,其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施工作业指导书应有防止堵管、窜孔的措施;
2、钻进应先慢后快。在成孔过程中,如发现钻杆摇晃或难钻时,应放慢进尺。
3、混合料应按设计配合比经搅拌机拌合,坍落度、拌合时间应按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参数进行控制,且不得少于1min;搅拌的混合料必须保证混合料圆柱体能顺利通过刚性管、高强柔性管、弯管和变径管而到达钻杆芯管内;
4、CFG桩成孔到设计标高后,停止钻进,开始泵送混合料,当钻杆芯管充满混合料后开始拔管,严禁先提管后泵料;
5、钻杆应采用静止提拔,施工中应严格按工艺性试验确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参数控制钻杆提拔速度和混凝土泵的泵送量,并保证连续提拔,施工中严禁出现超速提拔;
6、施工中应保证排气阀正常工作,施工中要求每工班经常检查排气阀,防止排气阀被水泥浆堵塞;
7、桩机移机至下一桩位施工时,应根据轴线或周围桩的位置对需施工的桩位进行复核,保证桩位准确。
14.5  所用的水泥和粗细骨料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200t为一批、散装500t为一批,当袋装不足200t或散装不足500t时也按一批计。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分别每400m3为一批,当不足400m3时也按一批计。各种原材料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在水泥库抽样检验水泥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在料场抽样检验粗细骨料含泥量、筛分试验检验其颗粒级配。
14.6  CFG桩混合料坍落度应按工艺性试验确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参数进行控制。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台班抽样检验3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现场坍落度试验。
14.7  CFG桩混合料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台班做一组(3块)试块。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每台班制作混合料试块,进行28天标准养护试件抗压强度检验。
14.8  CFG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现场清点。
14.9  每根桩的投料量不得少于设计灌注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料斗现场计量或混凝土泵自动记录。
14.10  CFG桩顶端浮浆应清除干净,直至露出新鲜混凝土面。清除浮浆后桩的有效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前测量钻杆或沉管长度,施工中检查是否达到设计深度标志,施工后检查并清理浮浆,计算出桩的有效长度。
14.11  CFG桩的桩身质量、完整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检验总桩数的10%。监理单位按检验桩数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低应变检测。
14.12  CFG桩按复合地基设计时,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变形模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按柱桩设计时,处理后的单桩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总桩数的2‰,且每检验批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14.13  CFG桩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CFG桩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客专)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桩位 (纵横向) 50mm 按成桩总数的10%抽样检验,且每检验批不少于5根 经纬仪或钢尺丈量
2 桩体垂直度 1%  经纬仪或吊线测钻杆倾斜度
3 桩体有效直径 不小于设计值  开挖50~100cm深后,钢尺丈量

二、路堤
1土质路堤
1.1  填筑前应选择试验段做摊铺压实工艺性试验,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1.2  施工前应结合永久排水设施做好地面水的排放,排水设施不得渗漏。工作面应保持4%的横向排水坡,路堤坡脚不得受水浸泡、冲刷。
1.3  路堤填筑施工的一般要求应符合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填料的含水量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宜接近最优含水量。
1.4  路堤填筑应适当考虑路堤沉落量调整预留量,并与桥台或两端线路纵坡顺接,顺坡后的坡度不应大于线路限制坡度加2‰。
1.6  填料的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1.7  路堤分层填筑摊铺厚度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1.8  路堤的压实质量及检验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1.9  路堤的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2. 填石路堤
2. 1  填筑前应选择试验段做摊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2.2  填料石块的最大尺寸不得大于层厚的2/3;严禁倾填施工。
2.3  当填料的岩性相差较大时,应将不同岩性的填料分层填筑。遇水软化及强风化的的软岩块不得用于路堤填筑。
2.4  填筑施工时石块应大、小搭配,相互嵌塞紧密稳固,填石空隙应用小石块或石屑填满,并做到层厚均匀,顶面平整。
2.5  边坡码砌应随路堤施工同步进行。施工时,应用块径大于30cm的硬质石块码砌。先铺大块石块,大面向下,小面向上,摆放平稳,用小石块找平,石屑塞缝。
2.6  填筑层进行地基系数检测时检测点若遇大石块,应移至大石块外,整平检测点底面进行检测。
2.7  填料的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材料检验。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2.8  每层填料的松铺厚度不得大于0.8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检测层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监理单位每检测层每检测层每100m见证1点。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2.9  路堤边坡码砌宽度不得小于1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检测层每100m等间距检查2个断面4点(每个断面左、右各1点);监理单位每检测层每200m见证1个断面2点。
检验方法:尺量。
2.10  填石路堤填筑层压实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层纵向每100m检查2点,检测点应布置在中部1点,距填层边沿2m处1点,按左、中、右大致均匀分布;监理单位每200m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K30荷载板试验。
2.11  填石路堤顶面的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

3.路堤与桥台间过渡段填筑
3.1  填筑前应选择试验段做摊铺压实工艺性试验,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3.2  过渡段填筑必须待桥台结构物混凝土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过渡段地基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施工。
3.3  过渡段填料的料径应小于15cm。当用排渗水填筑过渡段时,应采取加强压实和排水措施,严禁在雨天填筑。
3.4  桥台后2m范围内的填筑压实应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械压实,过渡段的填筑不得破坏桥台的稳定及损坏结构物。
3.5  软土和泥沼地区路堤填筑完成后,对有架桥机作业的桥头过渡段路堤必须进行试压和预压。
3.6  过渡段一般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2.2.1条的规定。
3.7  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在填筑前应对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填料抽样检验,填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3.8  桥台基坑回填混凝土所用砂、碎石、水泥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
3.9  桥台基坑回填土应分层填筑、压实,其压实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桥台每检测层检查2点;监理单位每两检测层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5.1.6条的规定。
3.10  桥台基坑回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3.11  分层摊铺压实厚度应符合压实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厚度和压实工艺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桥台每检测层检查2点;监理单位每两检测层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3.12  过渡段基床表层、基床底层及基床以下路堤的填筑压实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3.13  路堤与桥台间过渡段的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三、路堑开挖
1  路堑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路堑施工应做好堑顶截、排水,堑顶为土质或含有软弱夹层的岩层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采取其他防渗措施。
1.2  开挖前应检查坡顶、坡面的危石、裂缝和其他不稳定情况并妥善处理。
1.3  石质路堑开挖严禁采用洞室爆破,宜采用深孔、预裂、光面爆破。
1.4  石质路堑采用爆破法开挖施工时,不得造成路堑边坡稳定的隐患和对邻近建筑物的损伤或隐患。
1.5  开挖应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临时排水设施宜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并与原有排水系统相适应。
1.6  边坡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堑开挖应保持排水系统畅通,开挖时标出边桩连接线,经常检查边坡开挖坡度。
2、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纵向、水平分层开挖,纵向坡度不得小于4%。坡面应平顺、无明显凹凸,无危石、浮土、碴堆、杂物,严禁掏底开挖。
3、膨胀土、黄土路堑不应在雨季施工,基床换填、边坡防护封闭应与开挖紧密衔接。当不能紧跟开挖防护时,应预留厚度不小于50cm的保护层。
4、设有支挡结构的路堑边坡应分段开挖、分段施工。设计要求分层开挖、分层防护的路堑边坡,应自上至下分层开挖、分层施工,支挡工程施工应与开挖紧密衔接。如果防护不能紧跟完成的,应预留厚度不小于50cm的保护层。
1.7  开挖前和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坡顶、坡面的危石、裂缝和其他不稳定情况,并妥善处理。
2  石质路堑开挖施工前,石质路堑采用爆破法开挖应严格控制用药量,爆破不得造成路堑边坡隐患和对邻近建筑物的损伤或隐患。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审核每次爆破设计,且与现场核对相符。爆破施工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对照爆破设计文件核对各项爆破参数装药量。 
3  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的边坡坡面上宜保持炮孔痕迹,硬质岩石边坡炮孔痕迹率应达到50%;边坡坡面平顺,凹凸差应小于1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开挖层每100m检查2个断面;监理单位每两层见证检验1个断面。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  路堑边坡坡率、变坡点、平台位置、宽度、侧沟排水坡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路堑边坡坡率、变坡点位置、平台位置、平台宽度、侧沟排水坡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和客专)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边坡坡率(偏陡量) 不得陡于设计坡率 每100(50)m每侧检查2(8)点,上、下部各1(2)点 用坡度尺量、计算
2 变坡点位置 ±200mm(±100mm) 每100m每侧检查3点(每100m单侧边坡各抽样检验6点) 水准仪测或尺量
3 平台位置 ±200mm(±100mm)  水准仪测或尺量
4 平台宽度 ±100mm(±50mm)  尺量
5 侧沟排水坡度 不得积水 每条沟全验 目测
注:变坡点按路肩以上高度计,平台位置以平台顶面标高计。()内为客专标准。
5  光面或预裂爆破成型边坡坡率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光面或预裂爆破成型边坡坡率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铁路)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倾斜坡面坡率 ±3%设计坡度值 每100m每侧等间距检查6点,上、下各3点 吊线尺量
2 垂直坡面坡率 正坡20,不允许倒坡 每100m每侧等间距检查6点,上、下各3点 吊线尺量、计算

四、路基防护、支挡及排水
1 植物防护
1.1  撒播草籽应均匀落入坡面,与土壤充分接触,并及时覆盖表土、适当拍压。
1.2  移植的草皮应与坡面钉合牢固,表面平整。
1.3  按设计要求选择适合于当地生长的植株,植株应挺直、长垫良好。
1.4  草籽、草皮或植株的种类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1.5  植物防护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检查1处;监理单位每500m见证检查1处,且不少于1处(施工单位全工点检验。监理单位平行检验20%)。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6  边坡坡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检查2处。
检验方法:尺量。
1.7  植物防护应沿坡面连续覆盖,其覆盖率、成活率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 的规定。
植物防护覆盖率、成活率及检验标准(铁路和客专)
序号 项目  覆盖率(%) 成活率(%) 施工单位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1 一般地区 植草防护 土质路基边坡 85 — 3条带 尺量、计面积
2   石质路基边坡 70 — 3条带 尺量、计面积
3  种植藤本植物、灌、木、禾木防护 土质路基边坡 — 80 3条带 点数、统计计算
4   石质路基边坡 — 70 3条带 点数、统计计算
5 干旱地区 植草防护 土质路基边坡 65 — 3条带 尺量、计面积
6 干旱地区 种植藤本植物、灌、木、禾木防护  — 70 3条带 点数、统计计算
7 寒冷地区 植草防护 土质路基边坡 80 — 3条带 尺量、计面积
8   路质路基边坡 70 — 3条带 尺量、计面积
9  种植藤本植物、灌、木、禾木防护 土质路基边坡 — 75 3条带 点数、统计计算
10   石质路基边坡 — 70 3条带 点数、统计计算
注:检验点数以一条检验带(从顶至底)为一点,带宽3m。
1.8  防护林带带宽、行距、株距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达式 防护林带带宽、行距、株距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1 带宽 ±5000mm 每100m检查2处 尺量
2 行距、株距 ±10%设计尺寸 每100m检查5组 尺量

2 重力式挡土墙
2.1. 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基础及墙身应一次砌筑。
2.2  基础砌筑应采用挤浆法,确保灰缝饱满。砌块应大面朝下,丁顺相间,互相咬接,上下错缝,不得有通缝和空隙。砌体周边应平顺整齐或与基坑壁紧贴,基坑超挖部分应用同级混凝土/砌体进行封闭。台阶基础的砌体与阶壁阶隙应插浆塞满,台阶处不得砌成竖向通缝。
2.3  基础砌筑所用砂、石料、水泥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
2.4  基础混凝土(浆砌片石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3砌体的砂浆、混凝土取试件1组,不足100m3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混凝土(砂浆)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
2.5  沉降缝(伸缩缝)的预留及塞缝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每道沉降缝;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2.6  基坑回填应分层夯填密实,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3点。
检验方法:轻型动力触探(N10),击数标准经击实试验确定。
2.7  基础表面除设计有专门要求外,应轮廓清晰、大面平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8  基础顶面高程、前边缘距路基中线距离、基础宽度、基础襟边宽度(高度)、起讫里程(长度)、沉降缝位置及宽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基础顶面高程、前边缘距路基中线距离、基础宽度、
基础襟边宽度(高度)、起讫里程(长度)、沉降缝位置及宽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高程 ±20mm 3点 水准仪测量
2 前边缘距路基中线距离 ±50mm 3点 钢尺量
3 基础宽度 ±50mm 3点 尺量
4 基础襟边宽度(高度) ±20mm 每扩大基础段3组 尺量
5 起讫里程(长度) ±100mm 每不同结构尺寸段1处 经纬仪测量、尺量
6 沉降缝位置 ±50mm 每道 尺量
7 沉降缝宽度 ±4mm 6处 尺量
注:非水平基础底面高程应检测墙趾踵处高程。
2.9  挡墙墙身砌筑应采用挤浆法,确保灰缝饱满。砌块应大面朝下,丁顺相间,互相咬接,上下错缝,不得有通缝和空缝。墙身排水孔严禁倒坡。
2.10  路堤衡重式挡墙的下墙与上墙结合部应有接搓,严禁砌成水平通缝。挡墙与填土的接触面宜留有一定的糙度。衡重台顶面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设置排水孔。
2.11  挡墙砌筑所用的水泥、砂、石料及反滤层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
2.12  墙身浆砌片石的砂浆、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3砌体的砂浆、混凝土取试件1组,不足100m3亦制取试件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砂浆、混凝土试件做抗压试验。
2.13  墙面应平顺整齐。墙顶、两端面与基础连接处应密贴封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14  墙身沉降缝(伸缩缝)的预留与塞封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平直、塞缝严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2.15  泄水孔孔径尺寸、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排水通畅。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数的10%;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炮棍法测排水坡、尺量。
2.16  墙后防排水设施、隔水反滤层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反滤层厚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不少于3处;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2.17  墙背填筑应分层压实,其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夯填层检查3点;监理单位每三层见证检验2点。
检验方法:轻型动力触探(N10),其击数标准经试验确定。
2.18  浆砌片石(块石、砌块)的砌缝宽度、三块片石相接处的内砌圆直径和砌筑方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浆砌片石(块石、砌块)的砌缝宽度、三块片石相接处的内切圆直径和砌筑方式(铁路)
序号 项目 浆砌片石(mm) 浆砌块石(mm) 浆砌料石(混凝土砌块)(mm)
1 表面砌缝宽度 ≤40 ≤30 15~20
2 每找平一次的砌筑高度 ≤1200 ≤1200 —
3 两层间竖向错缝 ≥80 ≥80 ≥100,困难时丁石上下只能一面有竖缝
4 三块石料间的内切圆直径 ≤70 — —
5 砌筑方式 — 一丁一顺或二顺一丁 一丁一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3.18  墙身前边缘距线路中线距离、墙身厚度、顶面高程、泄水孔间距、起讫里程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墙身前边缘距线路中线距离、墙身厚度、顶面高程、
泄水孔间距、起讫里程、沉降缝位置、沉降缝宽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铁路)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浆砌片石 混凝土  
1 距线路中线距离 +50mm~0 +20mm~0 3处 经纬仪测量、尺量
2 墙身厚度(前级至后缘) +20mm~0 +20mm~0 3处 尺量
3 顶面高程 ±20mm ±20mm 3点 水准仪测量
4 泄水孔间距 ±20mm ±20mm 抽查10%,1组 尺量
5 起讫里程 ±100mm ±100mm 每不同结构长度,2处 经纬仪测量、尺量
6 沉降缝位置 ±50mm ±50mm 每道缝 尺量
7 沉降缝宽度 ±4mm ±4mm 6处 尺量

3.19  墙面垂直度、斜度、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墙面垂直度、斜度、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浆砌片石 混凝土  
1 垂直度 h≤6m 20mm 10mm 3处 吊线尺量
2  h>6m 30mm 15mm 3处 吊线尺量
3 斜度 ±5%设计斜度 ±3%设计斜度 3处 坡度尺或线尺量
4 平整度 50mm 20mm 3处 2.5m直尺,尺量
砌体挡土墙实测项目(公路)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砂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F检查 3
2 平面位置(mm) 50 经纬仪:每20m检查墙顶外边线3点 1
3 顶面高程(mm) ±20 水准仪:每20m检查1点 1
4 竖直度或坡度(%) 0.5 吊垂线:每20m检查2点 1
5 断面尺寸(mm) 不小于设计 尺量:每20m量2个断面 3
6 底面高程(mm) ±50 水准仪:每20m检查1点 1
7 表面平整度(mm) 块石 20 2m直尺:每20m检查3处,每处检查竖直和墙长两个方向 1
  片石 30  
  混凝土块、料石 10  

3  加筋土挡土墙
3.1  基础砌筑应采用挤浆法,确保灰缝饱满。砌块应大面朝下,丁顺相间,互相咬接,上下错缝,不得有通缝和空缝。砌体周边应平顺整齐或与基坑壁紧贴。台阶基础的砌体与阶壁间隙应插浆塞满,台阶处不得砌成竖向通缝。
3.2  基坑地基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封闭基坑。
3.3  加筋土挡土墙基础混凝土、砌体所用砂、石料、水泥等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3.4  墙基础浆砌片石砂浆、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3砌体的砂浆、混凝土取试件1组,不足100m3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砂浆、混凝土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
3.5  沉降缝(伸缩缝)的预留与塞封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平直,寒缝严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3.6  砌体、混凝土基础高程、前边缘距路中线距离、宽度、起讫里程、沉降缝位置及宽度等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
3.7  墙面板在运输、吊装及存放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面板断裂、保护楔口不受损坏的措施。
3.8  墙面板安装时,板面应适当后仰,确保填土后墙面垂直度符合设计和下表的要求。
面板安装实测项目(公路)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每层面板顶高程(mm) ±10 水准仪:每20m抽查3组板 1
2 轴线偏位(mm) 10 挂线、尺量:每20m量3处 2
3 面板坚直度或坡度(mm) +0,-0.5% 吊垂线或坡度板:每20m量3处 1
4 相邻面板错台(mm) 5 尺量:每20m检查面板交界处3处 1
注:面板安装以同层相邻两板为一组.
3.9  钢筋混凝土墙面板所用水泥、钢筋、粗细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3.10 反滤层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以及设置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验3组样品;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的20%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试验室做样品检测,反滤层厚度采用尺量。
3.11  模板应支架稳固、接缝严密、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必要时做模拟荷载试验。
3.12  钢筋骨架形式、钢筋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3.13  墙面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及质量应符合设计和下表的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面板预制实测项目(公路)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
2 边长(mm) ±5或0.5%边长 尺量:长宽各量1次,每批抽查10% 2
3 两对角线差(mm) 10或0.7%最大对角线长 尺量:每批抽查10% 1
4 厚度(mm) +5,-3 尺量:检查2处,每批抽查10% 2
5 表面平整度(mm) 4或0.3%边长 2m直尺:长、宽方向各测1次,每批抽查10% 1
6 预埋件位置(mm) 5 尺量:检查每件,每批抽查10% 1
3.14  墙面板与拉筋的连接及防腐蚀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15  墙面板应拼装整齐、平顺,墙面和填料应构成整体。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3.16  沉降缝的施工及检验标准应符合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
3.17  墙面板构件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3.18  拉筋材料进场后应妥善保管,尤其是复合土工带、土工格栅等土工合成材料,严禁暴晒。施工过程中,应随施工随填埋,尽量减少拉筋材料在阳光下直接爆晒的时间。
3.19  拉筋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3.20  拉筋应铺设在平整压实的填料上;严禁施工机械在未覆盖填料的筋材上行走。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21  金属拉筋及拉筋与墙面板的连接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防锈、防腐蚀处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查防腐蚀材料技术证明书。
3.22  拉筋带长度允许偏差为±5%。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10处。
检验方法:尺量。
3.23  加筋土挡土墙的填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粒径不应大于10cm,不得采用膨胀土。填料的进场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5.1.4条的规定。
3.24  填料应分层填筑、碾压,填料的碾压顺序应从筋带中部压向筋带尾部,再由中部压向面板,全面轻压后再重压。填料未压实前碾压机械不应作900转向操作。压实机械与面板距离不应小于1m,在此范围内应采用小型夯实机械或人工夯实。严禁羊足碾碾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25  填料的分层厚度宜为30cm左右。采用细粒土时应做好封闭层、反滤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3.26  填料分层压实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4 预应力锚索
4.1  钻孔时应记录地层变化情况,核实地层分界面、滑动面高程及设计长度,置于稳定岩层中的锚固段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2  锚索孔的布置形式及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3  锚索孔位置、孔径、倾角、深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锚索孔位置、孔径、倾角、深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铁路)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位置 ±100mm 1处 经纬仪测量、尺量
2 孔径 +10mm~0 2处 尺量
3 倾角 1% 1处 导杆法量
4 深度 +100mm~0 1点 尺量钻杆长

4.4  预应力钢绞线锚索编制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4.5  编索前应按设计要求对预应力钢绞线进行除锈、调直等处理。
4.6  编制锚索的预应力钢绞线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
4.7  每束锚索的规格、组合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查出厂技术证明书、观察、尺量。
4.8  钢绞线按设计要求编成锚索后,应按设计做好防锈处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9  锚具、锚塞(夹片)、垫板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锚具的外观全部检验,对锚具的力学性能指标按锚具总数的2%进行抽检;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外观采用目测,锚具的力学性能指标送有资质的实验室试验。
4.10  每束锚索其锚固段应按设计要求用一系列紧箍环和扩张环制成波浪状,其自由段应有防护外套。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11  切断钢绞线及锚索时,应采用切割机或砂轮锯,且应有可靠的对锚索降温的措施。严禁用电弧烧割。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12  锚索施工前应按工作锚索数量的3%作锚固试验,且不少于3根。
4.13  注浆锚固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若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办理。
4.14  锚索注浆所用水泥、砂、外加剂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有关规定。
4.15  注浆体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30孔取1组试件(6块),不足30孔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组数的2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试件做抗压强试验。
4.16  锚孔注浆应采用孔底注浆法,注浆压力应符合锚固试验时取得的压力参数,并应二次补浆,确保注浆密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通过压力表读数、观察。
4.17  锚孔注浆前应清孔。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18  锚索张拉前应按设计要求安装测力计,并按设计要求进行观测。同时应做好测力计的保护工作。
4.19  锚具、锚塞(夹片)、垫板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4.20  锚具、锚塞(夹片)、垫板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钢尺、卡尺量测。
4.21  锚索预应力张拉应分级加力,其总拉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查施工单位预应力张拉施工记录、读测力计数据。监理旁站。
4.22  锚索张拉实际伸长值与计算伸长值之差不得超过±6%。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尺量、查施工单位预应力张拉记录。
4.23  锚索张拉时,滑(断)丝总数不得超过钢丝总数的5‰,且1束内滑(断)丝不超过1根。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观察、计数。
4.24  锚索张拉完成7d后,应对其拉力和外观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切除多余的锚索,进行最后的锚固作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拉力按锚孔总数的20%进行复查,外观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复拉读数、观察。
4.25  锚索张拉端锁定后,其回缩量及锚塞(夹片)外露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钢尺测量。
4.26  锚索张拉顺序,应根据地层情况,按设计要求进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0%。
检验方法:观察。
4.27  锁定及注浆施工工艺应符合要求。
4.28  锁定及注浆前具有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的预应力张拉记录、检查证。
4.29  注浆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
4.30  锚具最终锁定时,锚索回缩量及锚塞(夹片)外露量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规定。
4.31  注浆用水泥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30孔取1组试件(6块),不足30孔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