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建筑节能 建设宜居城市
我国能源资源相对短缺,长期能源供应面临严峻挑战,如何解决能源资源问题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建筑能耗越来越高,已经成为继工业、交通之后第三大高耗能领域。在建筑领域实施节能降耗、发展绿色环保建筑,势在必行,意义重大。近年来,内蒙古赤峰市大力推行建筑节能,建设宜居城市,在节能降耗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大力发展低碳环保节能建筑。我国在新建筑中高能耗建材、高能耗建筑较为普遍。据统计,建筑能耗已占到全社会总能耗的28%,每建造1平方米的房屋约释放0.8吨碳。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能耗还在持续上升。因此,必须健全完善低碳工程建设标准,大力发展低碳环保节能建筑。赤峰市从2009年开始,对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设计标准,从开工、施工和竣工验收三个环节实施“四不准”的监管措施,即没有按照节能标准设计不准许开工建设,没有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不准许施工,没有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建筑材料不准许使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合格不准许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形成了从设计审查、节能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到验收备案全过程的闭合式监管体系。几年来,累计建成节能建筑工程5286 项、3348万平方米,每年节约标准煤53.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43万吨。
加快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不仅是降低能耗、节约能源、实现节能目标的需要,也是减少污染、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利民工程。赤峰市冬季较长,年平均气温不到9℃,且老旧小区建筑围护结构缺乏保温措施,普遍存在能耗高、冬天室内温度低的问题。从2010年开始,赤峰市抓住被国家确定为全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的机遇,借鉴和吸收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采取政府补贴、政策引导的方式,结合旧小区改造,把建筑节能改造同楼房保温、庭院管网改造、小区道路及庭院绿化硬化、环境整治和设施配套同步实施。改造后的居民房屋冬季室温提高5℃左右,每年节约标准煤6.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8.4万吨。改造后的小区居住环境文明、整洁、便利,被群众称为最惠民的民生工程。
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我国北方地区云雾少、日照时间长,太阳能和地热资源丰富,开发成本低,应用前景广阔。可再生能源建筑具有节约能源、节省费用、美化建筑外观、提高生活舒适度的特点,应该大力推广、规模化应用。近年来,赤峰市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需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安装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新建的学校、医院、酒店等公共建筑均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公共照明中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路灯和太阳能交通信号灯。承担了60多个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总建筑面积544万平方米,主要采用的技术类型包括太阳能光热、地下水源热泵、地下温泉余热梯级利用、污水源热泵、工业余热回收利用等。
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技术。传统的外墙外保温技术已经很难满足建筑节能标准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行建筑节能,赤峰市大力推广新的外墙外保温技术、外墙夹心保温技术和建筑墙体自保温技术,重点发展建筑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和模块建筑节能技术体系。同时,积极推广新型门窗节能技术,建筑工程门窗均采用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门窗、塑料中空玻璃门窗等节能门窗,禁止使用非节能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