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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印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4-01     浏览数:     分享到:

省住建厅印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省住建厅近日印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三项主要内容:一是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管控体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惩处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依法对责任单位做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严格落实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对于事故查处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三是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层级考核,督促各级监管部门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于严重失信行为,与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据了解,此次行动分为三个阶段,2018年3月为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为排查治理阶段;2019年11、12月为总结分析阶段。省住建厅将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省专项治理行动。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监管、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