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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成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发布日期:2012-09-05     浏览数:     分享到:

遂宁成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系今年四川省唯一申报成功的城市

  本报讯 (记者 田丽丹) 今年,我市继成功创建全球绿色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蝉联全省第一之后,城市创建工作再传捷报,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负责申报的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已于8月底获国家住建部、财政部正式批准。据悉,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有100多个城市进行了申报,仅有21个地级市获此殊荣,遂宁是今年四川省唯一申报成功的城市,也是继成都市之后,四川省第二个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利用可再生资源 取得环境经济双丰收

  据了解,我市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资源丰富,应用条件优越,发展空间巨大。市委、市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也是高度重视,针对遂宁的可再生资源条件,制定了《遂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五年规划》和《遂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科学技术为发展依托、技术创新为发展动力,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经过几年来的大力推广应用,遂宁相继建设了河东新区东湖明珠地源热泵项目、射洪人民医院地源热泵项目等一批较有影响的样板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可观的环境及经济效益。

  力争2年内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

  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申报竞争非常激烈,仅今年全国就有100多个城市申报。为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工作。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积极开展申报准备工作,精心制定《实施方案》,迅速收集汇总申报资料,并及时将申报材料通过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上报国家住建部、财政部。省住建厅、财政厅将遂宁与绵阳、凉山3个市州列为了我省上报的示范市推荐城市。我市的申报材料于今年4月通过了专家评审,5月通过了部委检查组的实地核查。2012年8月经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审查和公示,遂宁正式被批准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并争取到了50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和住建部的规定,中央财政将按25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我市将在两年内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最低推广面积200万平方米。
  据悉,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中,我市将以成功申报2012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为契机,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科技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域的节能减排事业,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绿色经济的发展。到2014年底,全市新增太阳能光热、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配套支撑体系、可再生能源监管体系,全面加快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体系建设,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成功实现突破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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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就是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污水源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对建筑物进行供热或制冷。“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是国家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的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基础好、工作推进力度大的县市,作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市级示范,并以此带动和推进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同时,中央财政也将给予一定数量的示范项目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