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新闻
集团公司办理员工养老保险
发布日期:2013-11-01 浏览数: 分享到:
为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从2010年1月开始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的缴费工作。
今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从8月份开始,我部门依照公司缴纳员工养老保险费的有关规定,统计出去年缴费的人员(共87人)中,除离职人员今年不予缴费外,今年符合缴费条件且愿意缴费的员工共计90人,其中续缴人员为73人,新增缴费人员为17人,净增7人。
去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是44330元/年(即3695元/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最低工资为2217元/月,最高工资为11082元/月。
此次,公司确定的最低缴费工资是2217元/月,最高缴费工资是3000元/月。公司依照每人的实际工资,相应定出其缴费工资,合计缴费工资金额为222568元/月,即2013年全年缴费工资总额为2670816.00元。
按照国家规定,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为缴费工资总额的28%,其中公司缴纳20%,个人缴纳8%。即公司应缴纳2670816×20%=534163.20元;员工应缴纳2670816×8%=213665.28元。另有利息4711.35元,除去方梅艳等三人自付的费用22347.36元,公司全年实际缴费金额为伍拾壹万陆仟伍佰贰拾柒圆壹角玖分(¥516527.19元)。
人力资源部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