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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城市扛起责任 要用好调控自主权

发布日期:2024-03-21     浏览数:     分享到: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3月9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现在已经充分赋予了城市调控自主权。

赋予城市调控自主权是房地产发展内在规律使然,也是现实需要。房地产是不动产,上海、广州的房子,不可能搬到北京来满足人们的需求。房地产的建造地和销售地是在同一个地方。这就决定了房地产市场是以城市为单元的市场,调控政策也必须立足于当地的实际情况。赋予城市调控自主权就是为了让城市政府更好地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优化房地产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

但是,需要清楚地认识到,赋予城市调控自主权不是放任不管。“房住不炒”依然是基本要求。赋予城市调控自主权放开的是调控手段和方法,没有放开的是调控初心和原则。城市政府要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的新机制,编制好、实施好住房发展规划,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努力实现人人有房住、房子有人住、人人住好房。

赋予城市调控自主权是一份信任,更是一份责任。城市政府更要勇担当,用好手中的调控自主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